常州市教育局(太原市教育局今年将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制度)
资讯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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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州市教育局,太原市教育局今年将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制度?
我是静护叶绿守护花开,擅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问题学生帮助,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我赞同太原市教育局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什么是教育?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就是教化和孕育。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全面发展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接班人。教育的手段有很多,包括惩戒和表扬。
从人性的角度看,人是喜欢趋利避害的动物。我认为,人都喜欢被赞美、被表扬,这是人趋利的表现。人都不喜欢被批评、被惩戒,这是人避害的结果。人天性就有追求快乐和逃避痛苦的本能。当然追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也是人们成长过程中最大的动力。
在教育案例中,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例子。
案例 有一位大学老师说起他的初中经历,在初二的时候,他的成绩不怎么好,暑假的时候,父母让他去工地上去体验生活。
一个暑假下来,双手的皮肤又粗糙、又难看,从早到晚累的不行,只是挣了很少的钱。后来他反思,在农村,只有好好读书,才能做到一辈子不受这样的苦。
因此,他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考上一个好的学校。经过一年的努力,他考了全校第一名,后来考上了重点高中,接着又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大学里的一名教师
案例 贵州有一名保安,当了几年保安,他发现这个职业被人看不起,经常风吹日晒,没有自由,工资也不理想,于是他想一定要发愤图强。
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参加了十多次高考,终于在35岁左右考上了大学,后来又考上博士,也是因为成绩优异,留在了高校,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这两个案例说明,痛苦的经历可以激发一个人向上的动力。
在学校中,适当的运用惩戒,可以矫正学生的不良习惯,培养学生承担的意识。在接受承担的过程中,也可以增强自己的抗挫能力。案例 我在当班主任时,一旦发现班上有抽烟的同学,我就会让他们去校园里拾烟头。在一个星期内上交装满两矿泉水瓶的烟头,这样一个学期下来,班上抽烟同学越来越少。
通过这种方式,既美化了环境又通过体验捡烟头的不容易,强化了自己不要在学校抽烟的行为。
在实施惩戒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把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其实惩戒和体罚是可以区别的。 一是从惩戒结果来看,如果学生的身体或者心理受到了伤害,那就是体罚行为。反之,就是惩戒行为。二是从教师的动机来看,如果是为了帮助学生矫正不良行为,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更多的是一种理性行动,那么,这些行为多半是惩戒行为。
如果教师只是为了泄愤,或者更多的是显示自己的权威,是一种感性行为,或者是一种冲动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多半是体罚。
三是结合学生的实际,看是否超出了学生的接受范围。比如,让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罚站45分钟和让某中学体育特长班的学生罚站45分钟比较。前者明显是体罚,后者只能算惩戒。
再如,你对一个胆小,内向、怯懦的小女生高声说:“这么简单的题你都不会做,脑子进水了?”。如果这句话换的是对一个脸皮非常厚,性格外向、调皮的大男生来说,这仅仅只是惩戒而已,不会造成什么伤害。
那么在实施惩戒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既然惩戒是教育的手段之一。因此,惩戒必须要为教育服务,要达到教育的目的,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惩戒的动机一般是阳光的、向上的、积极的、真诚的。
二是要因人而异。要考虑学生能接受的程度,强度要适中。不能够对学生的身体或心理有伤害作用,要避免因惩戒引起学生的反感。
在班级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运用惩戒?在实施惩戒前要和学生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有效的教育沟通。在这样前提下的惩戒是毫无意义的,也没有多大的效果
二是惩戒前要把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要把道理讲深讲透,要让全班大多数同学对你的惩戒手段表示认可。
案例 曾有一段时间,我班的迟到现象比较严重。后来,我召开了班委会,统一了思想,制定了只要发现迟到,就要接受惩罚的制度,内容是抄写自己喜欢的课文或文章或科目片段。并且把这个想法在全班通过。我在班上给同学说,在工作岗位上迟到了,会被扣工资,经常吃到,也许会被辞退,这些都是因为迟到而付出的代价。
为了适应社会,我们在学校就要培养遵守规则的习惯,一旦违反,就要学会付出代价,学会承担。在这个承担的过程中,我们也许是不愿意的,但是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这就在这个过程中,也是锻炼我们的抗挫能力。
通过这些过程,我发现同学们一旦树立了这样的意识,班上就有了正气,凡是发现有人迟到,同学们都会不约而同的给迟到者施加压力,让其承担相应的惩罚,这样一个学期下来,班上迟到的人数和次数大大减少。
二是惩戒要循序渐进。前面已经说过,教育是一个孕育的过程,惩戒的目的是要学生成长,成长是需要时间去思考,需要学生去感悟。惩戒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案例 关于迟到,我是这样实施惩戒的。前3次,迟到一次抄写500个字的内容,第4次迟到那就抄写1000字的内容,第5次迟到那就抄写2000字的内容,第6次迟到抄写4000字,第7次迟到抄写8000字,第8次迟到抄写16000字。结果班上很少有同学迟到超过8次以上。
三是惩戒要和赞美搭配使用。在惩戒学生的同时,也要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该表扬的也要表扬。学生在接受了惩戒之后,我也会根据实际当着全班的面,表扬学生,说他勇于承担,大家要学习这种知错后勇于改正的勇气。这样对受惩戒者心里是一个缓冲和鼓励,对旁观同学是一种警示。一个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是善于把握惩戒的分寸和尺度,好的度也是我们教育智慧的体现。
四是每一次成功的惩戒,都可以增加老师在学生中管理的威信,让你在学生中有话语权,更能凸显你的领导力和沟通力。每一次有效的惩戒,会让学生成长,也让你的信心增强,信心反过来又促进你对学生实施良好的教育手段。
综上所述,合理的运用好惩戒的手段,结合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因事而已,搭配上赞美、认可、关心。让惩戒有认可度、有温度、有尺度。这样的教育效果是每位家长和老师要掌握的方法。2. 被推荐单位副校长?
虽然说学校的人事安排也有人情和社会关系的因素,但是从普通教师提拔到学校副校长,提拔者要顶着非常大的压力,用山东通俗的话讲,就是“瞒着锅台上了炕”。
按照学校校干的提拔流程,一般是先由老师提拔为团委书记、教导副主任或政教副主任,再由教导副主任或政教副主任提拔为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或总务主任,然后从教导主任和政教主任中提拔副校长,分别抓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提拔为副校长后就进入教体局后备人才库了,然后从中择优选拔校长。提拔到副校长这一级后可上可下:向上可以做校长,向下可以做工会主席,退居二线了。
从普通老师破格提拔为副校长的也有,终归不是正常渠道,或多或少会受到非议!还有马云老师,人家直接可以创办学校做校长,一步到位!
3. 全国教育联盟成员名单?
杨 敏
合肥市杨敏教育名师工作室
钱广荣
钱广荣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
章孝丽
章孝丽名师工作室
周莹斌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老洲中心学校
张东辉
安徽省铜陵市新城小学
曾 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第三小学
杨学云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中心校
张茂平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萧县凤城小学
徐 玥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第二小学
卢新元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第二小学
敏光辉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教科室
宋文洁
甘肃省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王 丰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宁卧庄小学
陈永辉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达板学校
彭才华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
李伟金
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小学
操德胜
操德胜名教师工作室
朱 垚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
王晓辉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
吴玲玲
贵州省都匀市第一完全小学
陈亚飞
河北省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潘桂梅
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长椿路小学
刘慧慧
刘慧慧语文名师工作室
马立英
黑龙江省大庆市奥林学校
马兴术
黑龙江省大庆市奥林学校
徐雪莲
湖北省赤壁市第二实验小学
刘俊杰
湖北省武汉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杨 波
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
蒋 欣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
黄华萍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魏村中心小学
孙 静
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张 洁
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朱 俊
朱俊教育名师工作室
朱 瑛
江苏省南京市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
丁素芬
丁素芬语文名师工作室
沙华中
江苏省沙华中网络名师工作室
祁明艳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王 军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王 浩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祁华忠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澄学校
顾晓梅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校
李建华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中校区
汤靓亮
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臧松刚
江苏省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
陈慧敏
江苏省新沂市新安小学
王 鸿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
郑可可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小学
焦 勇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
张松元
江苏省盐城市神州路小学
韦东余
扬州大学文学院
王 莹
江苏省张家港市世茂小学
谢长英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东江源小学
李翠芝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教学研究室
李 冬
李冬名师工作坊
纪建宁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红岛中心小学
侯化珍
山东省滕州市实验小学
滕超超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一中英才实验学校
袁超超
禹城市步云小学
李 磊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中心小学
樊 亮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新铺镇中心小学
王林波
王林波名师工作室
俞 琳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小学校北区分校
李小仙
昆明市呈贡区李小仙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
朱跃利
云南省昆明市中华小学
王红梅
云南省王红梅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坊
王红霞
王红霞致润课堂研修工作室
邹鄂生
邹鄂生特级教师空港工作站
纪继兰
浙江省杭州濮家小学教育集团
郑 艺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吴淼峰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教师发展中心
何亚涛
嘉兴市第二届小学语文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何亚涛)

全国小学名师发展联盟成员名单(数学)
占 磊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中心学校
吴 霞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破凉镇中心小学
康 鑫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实验小学
陈 昱
安徽省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华 铮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小学
吴绪益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
杜 步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姜 锋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教体局教研室
张丽芳
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王志红
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小学
李全顺
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
林 莺
福建省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陈登连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马碧黛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城关第一小学
雒兴萍
甘肃省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程 琴
甘肃省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左海林
广东省惠州市北大培文大亚湾实验学校
谭春兰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海实验小学
党 洁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
陈 健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第二小学
张保健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王庄小学
谢忠贞
湖南省怀化市华都小学
颜春红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教师发展中心
倪晓林
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李柱俊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小学
李 勤
江苏省南京市立贤小学
汪元贵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汪元贵名师工作室
童晓芳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金色小学校
翟运胜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
彭国庆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张 敏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学校
郭大鹏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
秦旭峰
江苏省无锡市育英锦园实验小学
卢清荣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实验小学
戚洪祥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侯正奎
江苏省盐城市尚庄小学
罗常春
江苏省张家港市云盘小学悦丰校区
刘 瑛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东江源小学
欧阳成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第二小学
牛向华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
胡俊斌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步云小学
祝春凤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教研室
宋允国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中心小学
高海燕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实验小学
程艳菊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教学研究室
钟立新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第三小学
郑大明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何 静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大雅何静名师工作室
欧 建
四川省欧建眉州名师工作室
段红梅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实验小学校
姜 泽
天津市河东区益寿里小学
张丽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第二小学
鲁家宝
云南省昆明市中华小学
田伦涛
云南省昆明市中华小学
王 晓
浙江省杭州市笕弘实验学校
何月丰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三毛小学
章立平
浙江省金华市黎城区教育局教研室
宋煜阳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教师进修学校
余红建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浮石小学
范立军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小学
夏向阳
浙江省桐乡市高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高桥实验学校
兰衍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
沈建华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丁蕙实验小学

全国小学名师发展联盟成员名单(英语)
罗 婷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
李华敏
安徽省合肥市六安路小学翠微分校
陈福秋
合肥市陈福秋小学英语教育名师工作室
陈 俊
安庆市名教师陈俊工作室
贾秋林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研究和教师研修中心
刘云凤
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
辜森欣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中心小学
麦惠梅
麦惠梅小学英语名师工作室
彭 蔚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小学
蔡晓霞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海湾小学
林一如
广东湛江吴川市小学英语林一如名师工作室
龚 雁
贵州省都匀市第一完全小学
金智鑫
河北省平泉市王土房乡中心小学
李现强
河南省安阳市西大街小学
朱 英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实验小学中南校区
杭燕楠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小学
杨金华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
丁文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崔静梅
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
费如春
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
吴红梅
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
韩 青
韩青教育名师工作室
王庆粉
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黄 慧
江苏省江阴市实验小学
陈卫丹
江苏省江阴市实验小学
姚少华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
李 磊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郑醉榴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世茂小学
李建东
李建东名师工作坊
王 播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袁莉娅
江苏省无锡市育红小学
王亚清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
李卿楹
江苏省盐城外国语学校
吴霞芳
江苏省宜兴市东氿小学
刘美芳
衢州市柯城区刘美芳小学英语名师工作室
孙 健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第二实验小学
张丕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二小东部校区
秦 燕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小学校
范 巍
四川省乐山市博睿特外国语学校
王丽君
四川省王丽君名师鼑兴工作室
敬 萱
成都七中初中附属小学
王艳琼
云南省安宁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许 芳
浙江省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郭美阳
郭美阳名师工作室
吴 芳
浙江省湖州市东风小学教育集团
张林娟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河山镇中心学校
鲍淑琴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
杨登文
4. 现代教师有适度的惩戒权又何解释?
教师惩戒权话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意味着,教师的惩戒权已不只是于理论理念上的探讨,而要步入具体规则的制定,从而在法律法规层面为教师用好惩戒权铺平道路。
曾几何时,惩戒权几成敏感话题,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惩戒权与变相体罚有何区别?诸如此类问题,时常引发舆论的争议。随着赏识教育理念的勃兴,以及人们权益意识的提高,许多老师都陷入“不愿管,不敢管”的困境。尤其是当老师的严格管教动辄引发与家长的矛盾冲突,面对一些孩子的违纪违规行为,或公然破坏课堂秩序,老师们深感束手无策。
为此,一些省市近年开始尝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授予教师惩戒权。如广东省和山东青岛市均在学校安全条例或管理办法中明确这一权限。在类似地方法规的制定与讨论中,人们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渐趋明朗,从抵触、排斥到渐渐形成共识,大多数家长对此表示理解或支持。
其实,惩戒权在我国传统教育中从未缺席,众所周知的“戒尺”打手心可谓典型场景。这种惩戒手段的消失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因此,恢复惩戒权其实也是回归常理常规。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这既是令孩子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亦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识的必要手段。事实上,完全摒弃对孩子的惩戒既不可行,也令不少家庭深陷迷茫甚而教训沉痛。
过去许多家长一听惩戒权就神经紧张,这是对惩戒权的误解,以为惩戒便是体罚。固然,惩戒中难免会有体罚内涵,但那只是其中很小部分。从国外的实践看,惩戒包含诸多手段,如令其离开课堂、罚做某件事、早到校晚离校、停课几日或勒令转学等。
某些家长担忧惩戒权是否会过度使用,是否会挫伤学生的自尊甚至身心健康等,应该说,类似担忧有其合理性。毕竟,既是惩戒就带有一定强制性,在实施过程中,若遭遇学生的抵制或反抗,会否引发师生冲突,或学生权益受损有无救济渠道等,都关系到惩戒权的运用合理及正当与否。
正因为此,未来教师惩戒权实施的成败关键还在于“戒尺”的尺度、标准以及使用规范等。这就涉及实施的细则制定,包括基本原则、惩戒形式、实施范围、具体程序、相关监督等。如有些国家禁止教师单独体罚学生,而需有其他教师做证人等。总之,惩戒权细则要有可操作性,同时,亦让学生懂得其错误行为将受到何种惩戒。只有严密、规范的细则才能确保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权益。
施行教育惩戒权,信任是基础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戎国强
教育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一出台,人们就注意到了“意见”第14条当中的一句话:“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很自然地成了人们热议话题,其中不乏对教育惩戒现状的片面认识,对惩戒权的不太恰当的理解。这些议论让人感到,教育惩戒权的制订和使用,要慎而又慎。使用稍有不当,后果可能是难以预料的。
“意见”出台后,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惩戒权又回来了!”过去,确实是没有成文的惩戒权,但惩戒行为一直存在,也没有明文禁止,也就是说,一些教师一直拥有实际上的惩戒权。没有明文的惩戒细则,教师的惩戒就不可避免地有随意性,带有情绪化成分,而理性不足。这样的惩戒,容易演变成师生纠纷、老师家长之间的纠纷。在法律法规层面规定惩戒权,制订惩戒细则,有望避免或减少这类纠纷。
很多人认为,明文规定惩戒权,可以解决老师“不敢管”的问题。但是,无论“不敢管”的问题解决到何种程度,另一个极端却是要警惕的:过度依赖惩戒,以惩戒代替其他教育方法,把教育简单化。因此,在制订惩戒权细则时,明确惩戒权使用范围特别重要;或者说,要特别强调:明文规定的惩戒权使用范围之外不能使用惩戒权;明文规定的惩戒方法之外,教师不能自行发明、使用惩戒方法。要考虑出现这种越界惩戒如何处置,如何挽回过度惩戒、滥用惩戒造成的后果。
惩戒权一旦形成文字,就具有了统一性,统一性即刚性。另一方面,学生的个性气质或心理特点又是各不相同的,家庭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学生对惩戒的反应会不同,对惩戒的承受力也不一致。有的学生“心太大”,对惩戒可能无感;对另一个学生可能就是不可承受之重。另外,家长对惩戒的理解和反应也会不同;家长的反应很可能影响到学生对惩戒的反应。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还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惩罚也是教)呢?这些既是教育伦理问题,也是具体操作问题;在实施惩戒权之前,对这些问题要有充分的估计、预见。
在校园内的各种关系中,师生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所有教育、教学行为的效果的实现,都以师生之间的信任为基础,以教师是否得到学生信任为基础。惩戒权的实施更是如此。
对师生关系惩戒权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出台是在国家层面进行,但是惩戒权的实际使用,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个体之间进行的,是教师与学生个人之间的互动。因此,教师与学生的已有关系,是惩戒权实施的前提。师生之间已经建立了信任关系的,惩戒权容易取得较好的效果;即使在惩戒权实施过程中,对师生关系形成一定的冲击和考验,而结果则可能是师生信任的进一步巩固。如果没有师生信任这个基础,惩戒可能扩大师生之间的矛盾与裂痕。不得不说,目前师生之间,尤其是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任比较薄弱。因此,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应该慎而又慎。操之过急,可能事与愿违。
教师惩戒学生和教师受罚都应依法依规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艾萍娇
据报道,今年5月,山东日照五莲县二中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并师德考核不及格。日前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杨某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杨某,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五莲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责成学校不再聘用杨某,是指五莲二中不再聘用他,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
不少网友对当地教育部门追加处罚颇为不解,认为虽然没有剥夺杨某的教师资格,但如此处罚对他能否继续从教影响很大,将其纳入“黑名单”,至少令其短期内很难找到工作。舆论对此事的普遍反应是“处罚过重”。
当前,无论是教师惩戒学生,还是教育部门处罚教师,都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有法可依。最近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但现实中教师惩戒学生面临困境。舆论呼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惩戒教育的尺度,把教师从惩戒教育的困惑中解放出来。
要纠正违纪违规学生的不良行为与习惯,需要进行适当的惩戒,但何谓适当的惩戒,目前缺乏明确的规定。比如教师罚站学生,是惩戒还是体罚?要落实教师惩戒权,就必须有惩戒的细则,要根据学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节,明确谁来进行惩戒,进行怎样的惩戒,教师如果滥用惩戒权,要对教师进行怎样的处罚等等。
对于学生的课堂违纪行为,为维护课堂秩序,教师应该有直接惩戒权,细则应该明确学生有哪些违纪行为,教师可以进行怎样的惩戒。比如,学生上课高声喧哗,破坏课堂秩序,第一次教师可以提出警告;如果警告后学生再违反课堂纪律,教师可罚站学生5分钟;如果罚站后,学生还不遵守课堂纪律,教师可把学生请出教室,交给保安处理。教师严格按照这一细则进行惩戒教育,就不会再陷入是惩戒还是体罚的争议。而对于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违规违纪行为,那就属于校园公共事务,对这类行为的惩戒权,就不在教师手中,而应该由学校按校规处理。
如果教师超出细则规定处罚学生,被学生和家长投诉,那教育部门、学校应该成立独立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要听取当事教师的申辩,调查组要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罚建议,再由学校、教育部门进行最终的处罚。这就能确保处罚依据事实,公平、公正。不根据事实,为平息家长的意见而问责教师,会让更多教师在教育学生问题上采取消极的态度。
五莲县二中教师杨某处罚逃课学生,用书本拍打,算得上体罚学生,超出了惩戒教育的范畴。如果对于学生逃课行为有明确的惩戒细则,规定这类行为属于违反学校规定(而不是课堂秩序),要教师把学生逃课情况报告给学校,由学校的学生事务中心(这一中心应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校规对学生进行处罚,那么,教师在面对学生的逃课行为时,就会按惩戒细则进行,而学生因逃课被处罚,也会“心服口服”。
当地教育部门在对杨某进行处罚时,也没有按照严肃的程序进行。总体而言,第一次处罚基本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杨某的惩戒行为过头,涉嫌体罚学生,违反师德规范。之后为何要追加处罚,还把杨某纳入“黑名单”,教育部门应当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否则就难以令人信服,会让人觉得处罚过重。
任何对教师和学生的处罚依据都应该公开,而不是遮遮掩掩,这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没有清晰尺度的教师惩戒学生,以及不问青红皂白对教师问责,都不是依法治教。
明确“教育惩戒权”并非鼓励体罚
来源:新京报 作者:宋鹏伟
何谓适当的惩戒,关键在度的掌握。所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就十分重要了。
据新华社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要“明确教师惩戒权”,很多人便认为这是“允许适度体罚”的信号,其实是一种误读。一者,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都有“禁止体罚”的明文规定,部门文件不可能与法律相悖;二来,吕玉刚司长也表示,虽然提出惩戒权是针对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的行为,甚至体罚学生,这也是不合适、不应该的。”
意思不难理解:为了对学生负起责任,教师必须行使自己的教育惩戒权,但体罚仍然是不允许的。
“教育”本就包含两个方面,除了教授和引领,对行为进行规范亦不可或缺。遗憾的是,在禁止体罚之后,一味提倡赏识教育,强调循循善诱、润物细无声,事实上让不少“熊孩子”对规则缺乏敬畏,无形中增加了管教的难度。教育的形式当然是多样化的,可离开了惩戒这一手段,难度和效率便会几何级提升,加上缺乏动力,部分老师看似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何谓适当的惩戒,关键在度的掌握。体罚是以故意施加疼痛来逼迫其改正错误,自然很容易对学生的身心产生伤害,所以并不值得提倡。然而,既然是惩戒,一定要让对象感到“不适”,否则就不会有效,所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就十分重要了。譬如,日本就有类似的规定:让学生饿肚子不回家是体罚,学生犯错罚扫地是惩戒。在美国、英国等国家的规定中,即使允许体罚,也要遵守以下规定:家长同意;不在公开场合进行;有第三人在场作证;考虑学生的性别、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凡此种种,都是在保证惩戒效果的同时,尽可能规避负面后果。
如此来看,除了口头批评之外,通报批评、写检查、给处分,以及取消部分权利、到指定教室自习、罚做劳动等方式,都属于教育惩戒可以考虑的范围。此外,教师的惩戒除了要有法律和文件“撑腰”,更离不开家长的支持。适度惩戒既关系到师道尊严,本质上也有利于学生,这也是家校合作必须要达成的共识。
而要让教育惩戒权落到实处,还需明确惩戒权的实施范围、程度和形式究竟是什么。因此,下一步实施细则的推出,值得期待。
“犯了错没人敢管”是学生的悲哀,
请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佟吉清
学生犯了错,老师当然得管,否则就是失职。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却成了莎士比亚式难题,反复被提及,却一直无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陈凤珍建议,为了使学生少犯错误健康成长,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进入正常轨道,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中应该包含教师在必要时候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条文。
一时间,惩戒权这个话题,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
能否赋予教师惩戒权,先要厘清惩戒的含义。这个词之所以敏感,是因为人们习惯性地把惩戒和惩罚甚至体罚相混淆,一旦提起,脑回路就会跳转到民国或更久以前的画面——一位身着长马褂的私塾先生,手里拿着戒尺,遇到调皮捣蛋的学生,就会抡起板子打。汪曾祺在《我的初中》一文中回忆他的初一、初二国文老师高北溟先生时有过这样的描述:高先生教书很严,学生背不出来,是要打手心的。汪曾祺的堂弟挨过多次打,因为他小时候极其顽皮,不用功。后来,这位堂弟发奋读书,成了著名的心脏外科专家。旧时代的戒尺是暴力的代名词,但辞海对惩戒的解释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也指引以为戒,即以过去的失败作为教训。可见,惩戒重视的是结果,体罚则是规训的过程和手段,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谈惩戒即色变实大可不必。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仅就惩戒的方式而言,有口头提醒、背诵课文、写检讨甚至告知家长等等,用体罚来管教学生简单粗暴,是最低级最懒惰的选择,会造成儿童的身体伤害,在其心里留下难以弥合的阴影,还会滋生社会戾气。网上曾疯传一段视频,一位初中老师因二十年前动手打人,被成年后的学生以暴制暴拦路掌掴,该男子在被抓后承认自己打人有错,但指称老师也有责任,足见体罚贻害之深。
随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意识的提升,被误认为体罚的惩戒逐渐远离校园。加上有些家长对学生进行过度保护,舆论对少数老师不当教育行为的过度渲染,造成老师该管而不敢管。最极端的案例是“老师罚学生,警察抓老师”所激起的纷扰。只因一名女学生迟到老师让其罚站几分钟,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父亲,就驱警车直入学校,将株洲县育红小学三年级某班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当教师因管教学生而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忧时,惩戒教育自然就成了禁区。
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教育,最完整的方式是奖惩并举,该表扬的表扬,该修正的修正。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该不该惩戒,而在于如何把握惩戒和体罚的边界,怎样获得家长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以消除误会,减少阻力,赢得信任,达成最佳的教育效果。去年底,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力排众议,酝酿推出惩戒制度,为此,专门召开了一场由教师、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以及学生和家长参加的听证会,论及的惩戒方式包括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隔离、陪读等八种,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获得很多家长的肯定,为家校联合推进惩戒教育回归校园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惩戒没错,体罚不该;赏识可以有,管教不能少。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惩戒作为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并不矛盾。赋予教师惩戒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必须明确其目的是纠正“熊孩子”的不良行为,最终使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点要纠正公众对惩戒一词的认识偏差,明确惩戒的事由、方式、程序等硬核,同时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具体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并和家长及时沟通,增进共识。此外,惩戒还要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实施,或请家长配合完成,确保其合情、合理、合法,不被滥用。
好的教育集教书和育人于一体,好的老师要做到宽严相济。曾经被一篇题为《希望你能遇见一位手持戒尺、眼中有光的老师》的文章彻底感动,作者是一位怀有深爱的母亲,她不赞同“暴力喂养”的棍棒教育,更反对变态凶残的体罚教育,但支持有理有度的惩戒教育。这位妈妈告诉她刚刚入学的孩子:对你要求严厉的老师,你不要心生敌意,反而要心怀感激。因为,只有负责的老师才会顶着种种压力和风险,去苦口婆心或大动干戈地管教你。他期待你成才变好,才如此出力不讨好。这是传道授业的悖论,也是为人师者的深情……如此真诚的文字,道出了很多父母的心声,赢得广泛共鸣。
教不严,师之过。如果教师不敢管,不想管,定会增加家长的忧烦,更是学生的悲哀。把惩戒权还给老师,是对教师负责,也是对家庭和未来负责。
5. 常州新北区教育局官网举报平台?
常州新北区教育局是一个机构,它是常州市政府下的一个行政区,主要负责该区教育的管理和发展。该机构官方网站为[www. xhrd. yd/].在该网站中,你可以找到有关教育政策和规定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举报犯罪行为的机制和方式。通过该网站的举报平台,你可以安全地提交举报信息,并获得相关反馈。
至于你提到的父亲有犯罪记录子女是否可以考小学教师编制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受到犯罪侵害的,依法受到保护和扶助,不得因家庭成员的犯罪而歧视其子女。”因此,父亲有犯罪记录不影响其子女考取小学教师编制。但是,在考取编制的过程中,可能会进行背景调查,以确保教师没有犯罪记录。
总之,常州新北区教育局的举报平台可以帮助你举报犯罪行为,而父亲有犯罪记录不影响其子女考取小学教师编制。
6. 常州教育局有服务窗口吗?
第一常州教育局当然有服务窗口,而这个服务窗口不在教育局办公大楼大厅或者教育局办公大楼哪个楼层。
第二常州教育局服务窗口目前在常州市审批中心内,常州审批中心位于常州锦绣路,交通便利,不管公交车还是BRT都有到达,常州市的各个职能部门都在此设有窗口。
7. 教育局给孩子分的学校太远怎么办?
小学上学派位太远,那也只能是按照派位好的学校去上学了,因为现在小学上学都实行教育局摇号,都是公开公正透明的,没有任何作假,每个学校的学生数也都是定好了的,如果把你摇到了比较远的学校,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能自己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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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州市教育局,太原市教育局今年将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制度?
我是静护叶绿守护花开,擅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问题学生帮助,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我赞同太原市教育局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什么是教育?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就是教化和孕育。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全面发展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接班人。教育的手段有很多,包括惩戒和表扬。
从人性的角度看,人是喜欢趋利避害的动物。我认为,人都喜欢被赞美、被表扬,这是人趋利的表现。人都不喜欢被批评、被惩戒,这是人避害的结果。人天性就有追求快乐和逃避痛苦的本能。当然追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也是人们成长过程中最大的动力。
在教育案例中,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例子。
案例 有一位大学老师说起他的初中经历,在初二的时候,他的成绩不怎么好,暑假的时候,父母让他去工地上去体验生活。
一个暑假下来,双手的皮肤又粗糙、又难看,从早到晚累的不行,只是挣了很少的钱。后来他反思,在农村,只有好好读书,才能做到一辈子不受这样的苦。
因此,他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读书,考上一个好的学校。经过一年的努力,他考了全校第一名,后来考上了重点高中,接着又考上了大学,最后成为大学里的一名教师
案例 贵州有一名保安,当了几年保安,他发现这个职业被人看不起,经常风吹日晒,没有自由,工资也不理想,于是他想一定要发愤图强。
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参加了十多次高考,终于在35岁左右考上了大学,后来又考上博士,也是因为成绩优异,留在了高校,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这两个案例说明,痛苦的经历可以激发一个人向上的动力。
在学校中,适当的运用惩戒,可以矫正学生的不良习惯,培养学生承担的意识。在接受承担的过程中,也可以增强自己的抗挫能力。案例 我在当班主任时,一旦发现班上有抽烟的同学,我就会让他们去校园里拾烟头。在一个星期内上交装满两矿泉水瓶的烟头,这样一个学期下来,班上抽烟同学越来越少。
通过这种方式,既美化了环境又通过体验捡烟头的不容易,强化了自己不要在学校抽烟的行为。
在实施惩戒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把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其实惩戒和体罚是可以区别的。 一是从惩戒结果来看,如果学生的身体或者心理受到了伤害,那就是体罚行为。反之,就是惩戒行为。二是从教师的动机来看,如果是为了帮助学生矫正不良行为,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更多的是一种理性行动,那么,这些行为多半是惩戒行为。
如果教师只是为了泄愤,或者更多的是显示自己的权威,是一种感性行为,或者是一种冲动行为,那么这样的行为多半是体罚。
三是结合学生的实际,看是否超出了学生的接受范围。比如,让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罚站45分钟和让某中学体育特长班的学生罚站45分钟比较。前者明显是体罚,后者只能算惩戒。
再如,你对一个胆小,内向、怯懦的小女生高声说:“这么简单的题你都不会做,脑子进水了?”。如果这句话换的是对一个脸皮非常厚,性格外向、调皮的大男生来说,这仅仅只是惩戒而已,不会造成什么伤害。
那么在实施惩戒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既然惩戒是教育的手段之一。因此,惩戒必须要为教育服务,要达到教育的目的,要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惩戒的动机一般是阳光的、向上的、积极的、真诚的。
二是要因人而异。要考虑学生能接受的程度,强度要适中。不能够对学生的身体或心理有伤害作用,要避免因惩戒引起学生的反感。
在班级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运用惩戒?在实施惩戒前要和学生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就没有有效的教育沟通。在这样前提下的惩戒是毫无意义的,也没有多大的效果
二是惩戒前要把学生的。思想工作做好,要把道理讲深讲透,要让全班大多数同学对你的惩戒手段表示认可。
案例 曾有一段时间,我班的迟到现象比较严重。后来,我召开了班委会,统一了思想,制定了只要发现迟到,就要接受惩罚的制度,内容是抄写自己喜欢的课文或文章或科目片段。并且把这个想法在全班通过。我在班上给同学说,在工作岗位上迟到了,会被扣工资,经常吃到,也许会被辞退,这些都是因为迟到而付出的代价。
为了适应社会,我们在学校就要培养遵守规则的习惯,一旦违反,就要学会付出代价,学会承担。在这个承担的过程中,我们也许是不愿意的,但是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这就在这个过程中,也是锻炼我们的抗挫能力。
通过这些过程,我发现同学们一旦树立了这样的意识,班上就有了正气,凡是发现有人迟到,同学们都会不约而同的给迟到者施加压力,让其承担相应的惩罚,这样一个学期下来,班上迟到的人数和次数大大减少。
二是惩戒要循序渐进。前面已经说过,教育是一个孕育的过程,惩戒的目的是要学生成长,成长是需要时间去思考,需要学生去感悟。惩戒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案例 关于迟到,我是这样实施惩戒的。前3次,迟到一次抄写500个字的内容,第4次迟到那就抄写1000字的内容,第5次迟到那就抄写2000字的内容,第6次迟到抄写4000字,第7次迟到抄写8000字,第8次迟到抄写16000字。结果班上很少有同学迟到超过8次以上。
三是惩戒要和赞美搭配使用。在惩戒学生的同时,也要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该表扬的也要表扬。学生在接受了惩戒之后,我也会根据实际当着全班的面,表扬学生,说他勇于承担,大家要学习这种知错后勇于改正的勇气。这样对受惩戒者心里是一个缓冲和鼓励,对旁观同学是一种警示。一个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是善于把握惩戒的分寸和尺度,好的度也是我们教育智慧的体现。
四是每一次成功的惩戒,都可以增加老师在学生中管理的威信,让你在学生中有话语权,更能凸显你的领导力和沟通力。每一次有效的惩戒,会让学生成长,也让你的信心增强,信心反过来又促进你对学生实施良好的教育手段。
综上所述,合理的运用好惩戒的手段,结合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因事而已,搭配上赞美、认可、关心。让惩戒有认可度、有温度、有尺度。这样的教育效果是每位家长和老师要掌握的方法。2. 被推荐单位副校长?
虽然说学校的人事安排也有人情和社会关系的因素,但是从普通教师提拔到学校副校长,提拔者要顶着非常大的压力,用山东通俗的话讲,就是“瞒着锅台上了炕”。
按照学校校干的提拔流程,一般是先由老师提拔为团委书记、教导副主任或政教副主任,再由教导副主任或政教副主任提拔为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或总务主任,然后从教导主任和政教主任中提拔副校长,分别抓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提拔为副校长后就进入教体局后备人才库了,然后从中择优选拔校长。提拔到副校长这一级后可上可下:向上可以做校长,向下可以做工会主席,退居二线了。
从普通老师破格提拔为副校长的也有,终归不是正常渠道,或多或少会受到非议!还有马云老师,人家直接可以创办学校做校长,一步到位!
3. 全国教育联盟成员名单?
杨 敏
合肥市杨敏教育名师工作室
钱广荣
钱广荣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
章孝丽
章孝丽名师工作室
周莹斌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老洲中心学校
张东辉
安徽省铜陵市新城小学
曾 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第三小学
杨学云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中心校
张茂平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萧县凤城小学
徐 玥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第二小学
卢新元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第二小学
敏光辉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教科室
宋文洁
甘肃省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王 丰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宁卧庄小学
陈永辉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达板学校
彭才华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中心小学
李伟金
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小学
操德胜
操德胜名教师工作室
朱 垚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实验学校
王晓辉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
吴玲玲
贵州省都匀市第一完全小学
陈亚飞
河北省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潘桂梅
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长椿路小学
刘慧慧
刘慧慧语文名师工作室
马立英
黑龙江省大庆市奥林学校
马兴术
黑龙江省大庆市奥林学校
徐雪莲
湖北省赤壁市第二实验小学
刘俊杰
湖北省武汉理工大学附属小学
杨 波
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实验中海小学
蒋 欣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
黄华萍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魏村中心小学
孙 静
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张 洁
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朱 俊
朱俊教育名师工作室
朱 瑛
江苏省南京市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
丁素芬
丁素芬语文名师工作室
沙华中
江苏省沙华中网络名师工作室
祁明艳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王 军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王 浩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祁华忠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澄学校
顾晓梅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实验小学校
李建华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中校区
汤靓亮
江苏省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臧松刚
江苏省新沂市教师发展中心
陈慧敏
江苏省新沂市新安小学
王 鸿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李集镇中心小学
郑可可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北京路小学
焦 勇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实验小学
张松元
江苏省盐城市神州路小学
韦东余
扬州大学文学院
王 莹
江苏省张家港市世茂小学
谢长英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东江源小学
李翠芝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教学研究室
李 冬
李冬名师工作坊
纪建宁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红岛中心小学
侯化珍
山东省滕州市实验小学
滕超超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一中英才实验学校
袁超超
禹城市步云小学
李 磊
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中心小学
樊 亮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新铺镇中心小学
王林波
王林波名师工作室
俞 琳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小学校北区分校
李小仙
昆明市呈贡区李小仙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
朱跃利
云南省昆明市中华小学
王红梅
云南省王红梅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坊
王红霞
王红霞致润课堂研修工作室
邹鄂生
邹鄂生特级教师空港工作站
纪继兰
浙江省杭州濮家小学教育集团
郑 艺
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
吴淼峰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教师发展中心
何亚涛
嘉兴市第二届小学语文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何亚涛)

全国小学名师发展联盟成员名单(数学)
占 磊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中心学校
吴 霞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破凉镇中心小学
康 鑫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实验小学
陈 昱
安徽省合肥市南门小学上派分校
华 铮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小学
吴绪益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
杜 步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落儿岭镇中心学校
姜 锋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教体局教研室
张丽芳
北京市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
王志红
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小学
李全顺
北京市海淀区五一小学
林 莺
福建省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陈登连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马碧黛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城关第一小学
雒兴萍
甘肃省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程 琴
甘肃省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左海林
广东省惠州市北大培文大亚湾实验学校
谭春兰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海实验小学
党 洁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
陈 健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第二小学
张保健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王庄小学
谢忠贞
湖南省怀化市华都小学
颜春红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教师发展中心
倪晓林
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李柱俊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小学
李 勤
江苏省南京市立贤小学
汪元贵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汪元贵名师工作室
童晓芳
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金色小学校
翟运胜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方洲小学
彭国庆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张 敏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学校
郭大鹏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
秦旭峰
江苏省无锡市育英锦园实验小学
卢清荣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实验小学
戚洪祥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侯正奎
江苏省盐城市尚庄小学
罗常春
江苏省张家港市云盘小学悦丰校区
刘 瑛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东江源小学
欧阳成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第二小学
牛向华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
胡俊斌
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步云小学
祝春凤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教研室
宋允国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中心小学
高海燕
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实验小学
程艳菊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教学研究室
钟立新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第三小学
郑大明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何 静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大雅何静名师工作室
欧 建
四川省欧建眉州名师工作室
段红梅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实验小学校
姜 泽
天津市河东区益寿里小学
张丽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第二小学
鲁家宝
云南省昆明市中华小学
田伦涛
云南省昆明市中华小学
王 晓
浙江省杭州市笕弘实验学校
何月丰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三毛小学
章立平
浙江省金华市黎城区教育局教研室
宋煜阳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教师进修学校
余红建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浮石小学
范立军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小学
夏向阳
浙江省桐乡市高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高桥实验学校
兰衍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
沈建华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丁蕙实验小学

全国小学名师发展联盟成员名单(英语)
罗 婷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
李华敏
安徽省合肥市六安路小学翠微分校
陈福秋
合肥市陈福秋小学英语教育名师工作室
陈 俊
安庆市名教师陈俊工作室
贾秋林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研究和教师研修中心
刘云凤
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
辜森欣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中心小学
麦惠梅
麦惠梅小学英语名师工作室
彭 蔚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小学
蔡晓霞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海湾小学
林一如
广东湛江吴川市小学英语林一如名师工作室
龚 雁
贵州省都匀市第一完全小学
金智鑫
河北省平泉市王土房乡中心小学
李现强
河南省安阳市西大街小学
朱 英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实验小学中南校区
杭燕楠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小学
杨金华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
丁文敏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崔静梅
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
费如春
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
吴红梅
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
韩 青
韩青教育名师工作室
王庆粉
江苏省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
黄 慧
江苏省江阴市实验小学
陈卫丹
江苏省江阴市实验小学
姚少华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
李 磊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景城学校
郑醉榴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世茂小学
李建东
李建东名师工作坊
王 播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袁莉娅
江苏省无锡市育红小学
王亚清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
李卿楹
江苏省盐城外国语学校
吴霞芳
江苏省宜兴市东氿小学
刘美芳
衢州市柯城区刘美芳小学英语名师工作室
孙 健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第二实验小学
张丕峰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二小东部校区
秦 燕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小学校
范 巍
四川省乐山市博睿特外国语学校
王丽君
四川省王丽君名师鼑兴工作室
敬 萱
成都七中初中附属小学
王艳琼
云南省安宁市基础教育发展中心
许 芳
浙江省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郭美阳
郭美阳名师工作室
吴 芳
浙江省湖州市东风小学教育集团
张林娟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河山镇中心学校
鲍淑琴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
杨登文
4. 现代教师有适度的惩戒权又何解释?
教师惩戒权话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意味着,教师的惩戒权已不只是于理论理念上的探讨,而要步入具体规则的制定,从而在法律法规层面为教师用好惩戒权铺平道路。
曾几何时,惩戒权几成敏感话题,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惩戒权与变相体罚有何区别?诸如此类问题,时常引发舆论的争议。随着赏识教育理念的勃兴,以及人们权益意识的提高,许多老师都陷入“不愿管,不敢管”的困境。尤其是当老师的严格管教动辄引发与家长的矛盾冲突,面对一些孩子的违纪违规行为,或公然破坏课堂秩序,老师们深感束手无策。
为此,一些省市近年开始尝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授予教师惩戒权。如广东省和山东青岛市均在学校安全条例或管理办法中明确这一权限。在类似地方法规的制定与讨论中,人们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渐趋明朗,从抵触、排斥到渐渐形成共识,大多数家长对此表示理解或支持。
其实,惩戒权在我国传统教育中从未缺席,众所周知的“戒尺”打手心可谓典型场景。这种惩戒手段的消失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因此,恢复惩戒权其实也是回归常理常规。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这既是令孩子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亦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识的必要手段。事实上,完全摒弃对孩子的惩戒既不可行,也令不少家庭深陷迷茫甚而教训沉痛。
过去许多家长一听惩戒权就神经紧张,这是对惩戒权的误解,以为惩戒便是体罚。固然,惩戒中难免会有体罚内涵,但那只是其中很小部分。从国外的实践看,惩戒包含诸多手段,如令其离开课堂、罚做某件事、早到校晚离校、停课几日或勒令转学等。
某些家长担忧惩戒权是否会过度使用,是否会挫伤学生的自尊甚至身心健康等,应该说,类似担忧有其合理性。毕竟,既是惩戒就带有一定强制性,在实施过程中,若遭遇学生的抵制或反抗,会否引发师生冲突,或学生权益受损有无救济渠道等,都关系到惩戒权的运用合理及正当与否。
正因为此,未来教师惩戒权实施的成败关键还在于“戒尺”的尺度、标准以及使用规范等。这就涉及实施的细则制定,包括基本原则、惩戒形式、实施范围、具体程序、相关监督等。如有些国家禁止教师单独体罚学生,而需有其他教师做证人等。总之,惩戒权细则要有可操作性,同时,亦让学生懂得其错误行为将受到何种惩戒。只有严密、规范的细则才能确保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权益。
施行教育惩戒权,信任是基础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戎国强
教育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一出台,人们就注意到了“意见”第14条当中的一句话:“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很自然地成了人们热议话题,其中不乏对教育惩戒现状的片面认识,对惩戒权的不太恰当的理解。这些议论让人感到,教育惩戒权的制订和使用,要慎而又慎。使用稍有不当,后果可能是难以预料的。
“意见”出台后,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惩戒权又回来了!”过去,确实是没有成文的惩戒权,但惩戒行为一直存在,也没有明文禁止,也就是说,一些教师一直拥有实际上的惩戒权。没有明文的惩戒细则,教师的惩戒就不可避免地有随意性,带有情绪化成分,而理性不足。这样的惩戒,容易演变成师生纠纷、老师家长之间的纠纷。在法律法规层面规定惩戒权,制订惩戒细则,有望避免或减少这类纠纷。
很多人认为,明文规定惩戒权,可以解决老师“不敢管”的问题。但是,无论“不敢管”的问题解决到何种程度,另一个极端却是要警惕的:过度依赖惩戒,以惩戒代替其他教育方法,把教育简单化。因此,在制订惩戒权细则时,明确惩戒权使用范围特别重要;或者说,要特别强调:明文规定的惩戒权使用范围之外不能使用惩戒权;明文规定的惩戒方法之外,教师不能自行发明、使用惩戒方法。要考虑出现这种越界惩戒如何处置,如何挽回过度惩戒、滥用惩戒造成的后果。
惩戒权一旦形成文字,就具有了统一性,统一性即刚性。另一方面,学生的个性气质或心理特点又是各不相同的,家庭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学生对惩戒的反应会不同,对惩戒的承受力也不一致。有的学生“心太大”,对惩戒可能无感;对另一个学生可能就是不可承受之重。另外,家长对惩戒的理解和反应也会不同;家长的反应很可能影响到学生对惩戒的反应。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还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惩罚也是教)呢?这些既是教育伦理问题,也是具体操作问题;在实施惩戒权之前,对这些问题要有充分的估计、预见。
在校园内的各种关系中,师生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所有教育、教学行为的效果的实现,都以师生之间的信任为基础,以教师是否得到学生信任为基础。惩戒权的实施更是如此。
对师生关系惩戒权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出台是在国家层面进行,但是惩戒权的实际使用,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个体之间进行的,是教师与学生个人之间的互动。因此,教师与学生的已有关系,是惩戒权实施的前提。师生之间已经建立了信任关系的,惩戒权容易取得较好的效果;即使在惩戒权实施过程中,对师生关系形成一定的冲击和考验,而结果则可能是师生信任的进一步巩固。如果没有师生信任这个基础,惩戒可能扩大师生之间的矛盾与裂痕。不得不说,目前师生之间,尤其是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任比较薄弱。因此,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应该慎而又慎。操之过急,可能事与愿违。
教师惩戒学生和教师受罚都应依法依规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艾萍娇
据报道,今年5月,山东日照五莲县二中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并师德考核不及格。日前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杨某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杨某,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五莲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责成学校不再聘用杨某,是指五莲二中不再聘用他,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
不少网友对当地教育部门追加处罚颇为不解,认为虽然没有剥夺杨某的教师资格,但如此处罚对他能否继续从教影响很大,将其纳入“黑名单”,至少令其短期内很难找到工作。舆论对此事的普遍反应是“处罚过重”。
当前,无论是教师惩戒学生,还是教育部门处罚教师,都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有法可依。最近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但现实中教师惩戒学生面临困境。舆论呼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惩戒教育的尺度,把教师从惩戒教育的困惑中解放出来。
要纠正违纪违规学生的不良行为与习惯,需要进行适当的惩戒,但何谓适当的惩戒,目前缺乏明确的规定。比如教师罚站学生,是惩戒还是体罚?要落实教师惩戒权,就必须有惩戒的细则,要根据学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节,明确谁来进行惩戒,进行怎样的惩戒,教师如果滥用惩戒权,要对教师进行怎样的处罚等等。
对于学生的课堂违纪行为,为维护课堂秩序,教师应该有直接惩戒权,细则应该明确学生有哪些违纪行为,教师可以进行怎样的惩戒。比如,学生上课高声喧哗,破坏课堂秩序,第一次教师可以提出警告;如果警告后学生再违反课堂纪律,教师可罚站学生5分钟;如果罚站后,学生还不遵守课堂纪律,教师可把学生请出教室,交给保安处理。教师严格按照这一细则进行惩戒教育,就不会再陷入是惩戒还是体罚的争议。而对于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违规违纪行为,那就属于校园公共事务,对这类行为的惩戒权,就不在教师手中,而应该由学校按校规处理。
如果教师超出细则规定处罚学生,被学生和家长投诉,那教育部门、学校应该成立独立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要听取当事教师的申辩,调查组要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罚建议,再由学校、教育部门进行最终的处罚。这就能确保处罚依据事实,公平、公正。不根据事实,为平息家长的意见而问责教师,会让更多教师在教育学生问题上采取消极的态度。
五莲县二中教师杨某处罚逃课学生,用书本拍打,算得上体罚学生,超出了惩戒教育的范畴。如果对于学生逃课行为有明确的惩戒细则,规定这类行为属于违反学校规定(而不是课堂秩序),要教师把学生逃课情况报告给学校,由学校的学生事务中心(这一中心应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校规对学生进行处罚,那么,教师在面对学生的逃课行为时,就会按惩戒细则进行,而学生因逃课被处罚,也会“心服口服”。
当地教育部门在对杨某进行处罚时,也没有按照严肃的程序进行。总体而言,第一次处罚基本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杨某的惩戒行为过头,涉嫌体罚学生,违反师德规范。之后为何要追加处罚,还把杨某纳入“黑名单”,教育部门应当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否则就难以令人信服,会让人觉得处罚过重。
任何对教师和学生的处罚依据都应该公开,而不是遮遮掩掩,这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没有清晰尺度的教师惩戒学生,以及不问青红皂白对教师问责,都不是依法治教。
明确“教育惩戒权”并非鼓励体罚
来源:新京报 作者:宋鹏伟
何谓适当的惩戒,关键在度的掌握。所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就十分重要了。
据新华社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要“明确教师惩戒权”,很多人便认为这是“允许适度体罚”的信号,其实是一种误读。一者,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都有“禁止体罚”的明文规定,部门文件不可能与法律相悖;二来,吕玉刚司长也表示,虽然提出惩戒权是针对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的行为,甚至体罚学生,这也是不合适、不应该的。”
意思不难理解:为了对学生负起责任,教师必须行使自己的教育惩戒权,但体罚仍然是不允许的。
“教育”本就包含两个方面,除了教授和引领,对行为进行规范亦不可或缺。遗憾的是,在禁止体罚之后,一味提倡赏识教育,强调循循善诱、润物细无声,事实上让不少“熊孩子”对规则缺乏敬畏,无形中增加了管教的难度。教育的形式当然是多样化的,可离开了惩戒这一手段,难度和效率便会几何级提升,加上缺乏动力,部分老师看似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何谓适当的惩戒,关键在度的掌握。体罚是以故意施加疼痛来逼迫其改正错误,自然很容易对学生的身心产生伤害,所以并不值得提倡。然而,既然是惩戒,一定要让对象感到“不适”,否则就不会有效,所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就十分重要了。譬如,日本就有类似的规定:让学生饿肚子不回家是体罚,学生犯错罚扫地是惩戒。在美国、英国等国家的规定中,即使允许体罚,也要遵守以下规定:家长同意;不在公开场合进行;有第三人在场作证;考虑学生的性别、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凡此种种,都是在保证惩戒效果的同时,尽可能规避负面后果。
如此来看,除了口头批评之外,通报批评、写检查、给处分,以及取消部分权利、到指定教室自习、罚做劳动等方式,都属于教育惩戒可以考虑的范围。此外,教师的惩戒除了要有法律和文件“撑腰”,更离不开家长的支持。适度惩戒既关系到师道尊严,本质上也有利于学生,这也是家校合作必须要达成的共识。
而要让教育惩戒权落到实处,还需明确惩戒权的实施范围、程度和形式究竟是什么。因此,下一步实施细则的推出,值得期待。
“犯了错没人敢管”是学生的悲哀,
请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佟吉清
学生犯了错,老师当然得管,否则就是失职。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却成了莎士比亚式难题,反复被提及,却一直无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陈凤珍建议,为了使学生少犯错误健康成长,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进入正常轨道,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中应该包含教师在必要时候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条文。
一时间,惩戒权这个话题,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
能否赋予教师惩戒权,先要厘清惩戒的含义。这个词之所以敏感,是因为人们习惯性地把惩戒和惩罚甚至体罚相混淆,一旦提起,脑回路就会跳转到民国或更久以前的画面——一位身着长马褂的私塾先生,手里拿着戒尺,遇到调皮捣蛋的学生,就会抡起板子打。汪曾祺在《我的初中》一文中回忆他的初一、初二国文老师高北溟先生时有过这样的描述:高先生教书很严,学生背不出来,是要打手心的。汪曾祺的堂弟挨过多次打,因为他小时候极其顽皮,不用功。后来,这位堂弟发奋读书,成了著名的心脏外科专家。旧时代的戒尺是暴力的代名词,但辞海对惩戒的解释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也指引以为戒,即以过去的失败作为教训。可见,惩戒重视的是结果,体罚则是规训的过程和手段,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谈惩戒即色变实大可不必。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仅就惩戒的方式而言,有口头提醒、背诵课文、写检讨甚至告知家长等等,用体罚来管教学生简单粗暴,是最低级最懒惰的选择,会造成儿童的身体伤害,在其心里留下难以弥合的阴影,还会滋生社会戾气。网上曾疯传一段视频,一位初中老师因二十年前动手打人,被成年后的学生以暴制暴拦路掌掴,该男子在被抓后承认自己打人有错,但指称老师也有责任,足见体罚贻害之深。
随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意识的提升,被误认为体罚的惩戒逐渐远离校园。加上有些家长对学生进行过度保护,舆论对少数老师不当教育行为的过度渲染,造成老师该管而不敢管。最极端的案例是“老师罚学生,警察抓老师”所激起的纷扰。只因一名女学生迟到老师让其罚站几分钟,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父亲,就驱警车直入学校,将株洲县育红小学三年级某班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当教师因管教学生而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忧时,惩戒教育自然就成了禁区。
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教育,最完整的方式是奖惩并举,该表扬的表扬,该修正的修正。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该不该惩戒,而在于如何把握惩戒和体罚的边界,怎样获得家长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以消除误会,减少阻力,赢得信任,达成最佳的教育效果。去年底,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力排众议,酝酿推出惩戒制度,为此,专门召开了一场由教师、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以及学生和家长参加的听证会,论及的惩戒方式包括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隔离、陪读等八种,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获得很多家长的肯定,为家校联合推进惩戒教育回归校园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惩戒没错,体罚不该;赏识可以有,管教不能少。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惩戒作为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并不矛盾。赋予教师惩戒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必须明确其目的是纠正“熊孩子”的不良行为,最终使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点要纠正公众对惩戒一词的认识偏差,明确惩戒的事由、方式、程序等硬核,同时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具体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并和家长及时沟通,增进共识。此外,惩戒还要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实施,或请家长配合完成,确保其合情、合理、合法,不被滥用。
好的教育集教书和育人于一体,好的老师要做到宽严相济。曾经被一篇题为《希望你能遇见一位手持戒尺、眼中有光的老师》的文章彻底感动,作者是一位怀有深爱的母亲,她不赞同“暴力喂养”的棍棒教育,更反对变态凶残的体罚教育,但支持有理有度的惩戒教育。这位妈妈告诉她刚刚入学的孩子:对你要求严厉的老师,你不要心生敌意,反而要心怀感激。因为,只有负责的老师才会顶着种种压力和风险,去苦口婆心或大动干戈地管教你。他期待你成才变好,才如此出力不讨好。这是传道授业的悖论,也是为人师者的深情……如此真诚的文字,道出了很多父母的心声,赢得广泛共鸣。
教不严,师之过。如果教师不敢管,不想管,定会增加家长的忧烦,更是学生的悲哀。把惩戒权还给老师,是对教师负责,也是对家庭和未来负责。
5. 常州新北区教育局官网举报平台?
常州新北区教育局是一个机构,它是常州市政府下的一个行政区,主要负责该区教育的管理和发展。该机构官方网站为[www. xhrd. yd/].在该网站中,你可以找到有关教育政策和规定的详细信息。其中包括举报犯罪行为的机制和方式。通过该网站的举报平台,你可以安全地提交举报信息,并获得相关反馈。
至于你提到的父亲有犯罪记录子女是否可以考小学教师编制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受到犯罪侵害的,依法受到保护和扶助,不得因家庭成员的犯罪而歧视其子女。”因此,父亲有犯罪记录不影响其子女考取小学教师编制。但是,在考取编制的过程中,可能会进行背景调查,以确保教师没有犯罪记录。
总之,常州新北区教育局的举报平台可以帮助你举报犯罪行为,而父亲有犯罪记录不影响其子女考取小学教师编制。
6. 常州教育局有服务窗口吗?
第一常州教育局当然有服务窗口,而这个服务窗口不在教育局办公大楼大厅或者教育局办公大楼哪个楼层。
第二常州教育局服务窗口目前在常州市审批中心内,常州审批中心位于常州锦绣路,交通便利,不管公交车还是BRT都有到达,常州市的各个职能部门都在此设有窗口。
7. 教育局给孩子分的学校太远怎么办?
小学上学派位太远,那也只能是按照派位好的学校去上学了,因为现在小学上学都实行教育局摇号,都是公开公正透明的,没有任何作假,每个学校的学生数也都是定好了的,如果把你摇到了比较远的学校,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能自己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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