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经济人(王宝强住所遭马蓉爸爸派人撬锁)
资讯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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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宝强经济人,王宝强住所遭马蓉爸爸派人撬锁?
最新进展:王宝强住处被马蓉爸爸强行撬锁,刚刚马蓉微博发文反驳。马蓉6日也就是今天午间透过微博抗议:“房子登记在我父亲名下,他是合法产权人,有权利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
马蓉声明是自己父亲需要取一些私人物品,委托朋友回家去取,因为门锁换了密码无法打开大门,所以他们按正常流程报警,根本不是媒体报道的那样撬锁被带走。
在昨天,这个消息可以说是引爆娱乐圈。据媒体爆料,王宝强在北京的住处遭到一些陌生人撬锁,幸亏邻居发现的早,并报了警,警察前来询问,随后将两人带至派出所。在警察的问询中得知,这两个人是受马蓉爸爸委托才来撬锁的。
据有关资料显示,这所房产的所有人的确为马蓉的父亲,不过如今王宝强正居住其中,因为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解决处理中,所以律师表示,退一万步即使是马蓉父亲名下的房子,他现在也没有权利撬锁进入。不知您对此撬锁事件怎么看?
(感谢关注支持!您未曾谋面的朋友:隔壁老张启示录在此祝您2018鸿运当头!吉祥如意!)
2.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或涉职务侵占,怎么看?》
原创作者:陈旭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于近日被警方抓获。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两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王宝强与其律师张起淮一起现身参与了庭审。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这种事情,不能想当然,还是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句话:偷情合法,偷钱有罪。也就是说,宋某偷情行为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宋某如果仅仅是偷情,那么他还是合法的公民,不会有任何事情。但是偷钱呢,就涉嫌犯罪了。
职务侵占属于一种变相偷钱的犯罪行为,宋某毫无法律观念和意识,结果就栽了。
关于王宝强最近新闻,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以及马某离婚能否分到5千万财产的预测和分析
如果马某在本微信群,陈旭就会教她:王宝强一亿财产,依法你有五千万,你不要转移财产,正大光明离婚即可。
五千万到手。
你要转移财产,按照现在法律,被查出来,会不分或者少分,你就惨了。
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
估计是跟马某合谋转移王宝强财产,所以涉嫌犯罪了。
而马某据报道,也涉嫌伪造公章罪。
宋某现在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察抓了,估计现在肯定查出来马某转移财产了,所以马某肯定拿不到五千万财产了,这都是傻子,脑子不够用。
宋某呢,利用马某枕边风,给宋某分股份,或者高薪,合法拿钱,根本不必要犯罪嘛!
这都是又贪心,又愚蠢,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宋某行为是涉嫌违法的。
在神州,偷情目前不违法,但偷钱是违法的。
有朋友说,疑心这是宝强的局,宋某和马某这么张狂,宝强应该早有察觉,先得民意,在一步一步收网,最后致命一击。
其实这是多虑了,假设宋某没有犯罪,大家都骂宋某,也不可能骂的宋某被抓。
是否犯罪,只跟宋某本人行为有关,跟别人没啥关系。
你不犯罪,谁也把合法公民没办法。
所以这个肯定不是王宝强设局了。
对于一个有底线不犯罪的守法公民来说,任何人设局都没用,因为人家根本不会做违法的事情。——陈旭 2017.9.16
王宝强真的从屏幕里钻出来打宋某了! 宋某不懂,偷情不犯法,偷钱犯法!
如果宋某合法偷情,合法给王宝强戴绿帽,王宝强根本拿他没办法。
在神州,给人戴绿帽,偷情,都是合法的。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为啥偷情戴绿帽合法?
其实合法不合法,就是法律规定的。
犯罪不犯罪,也是法律规定的。
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犯罪?
如果法律规定吃饭属于犯罪行为,那么所有人都犯罪了,法律就是一个国家颁布的全国人民都必须遵守的规定;
其中,有一种国家规定叫做《刑法》,违反这个名叫《刑法》的国家规定,就是犯罪行为。
法律没有规定偷情属于犯罪,所以偷情就合法,就这么简单。
如果马某不转移财产,你就是神仙,也不可能查出马某转移财产的事情……
因为不存在的事情,神仙也查不出来。
谁都拿你没办法。
但马某法律意识淡薄,涉嫌违法犯罪,加上脑子不够用,现在到手的五千万,眼看着就要飞走了。
煮熟的鸭子要飞了!
各位!事实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遵纪守法啊!
毫无法律意识,随便违法,马某离婚本来能分五千万的事情,现在都悬了!
煮熟的鸭子能飞走嘛?
你还别说,对于肆意违法犯罪的人来说,煮熟的鸭子真有可能飞走!
所以,请广大人民群众牢记:
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公民。
你实在做不到,最起码,也要做到:合法偷情,合法赚钱。
不可违法犯罪,随便乱来。
最后我们学习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陈旭文章:
富豪完爆穷人的世袭知识体系,决定命运的信息(上)
今日头条链接地址:https://www.toutiao.com/i6405239830661300737/
3. 是不是说明他的经纪人很厉害呢?
经纪人是原因之一,更多的是个人的奋斗和坚持不懈。王宝强始终怀揣着电影梦,早期的盲井,稚气未脱,却展现出潜力股的实质。天下无贼让他定格在草根。他不满足现状,继续修炼。后期向动作电影靠拢,这个是他武术出身的本质梦想,他可乐在其中,虽然口碑不是那么的好。他的每一步都是设定的目标,有大有小,逐渐靠近,最终成功。 他应该对于我们是一种激励,坚持自己的梦想,会有实现的那一天。
4.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一审获刑6年?
宋喆判决前退回全部侵占款,获从轻处罚判6年,有些钱真不能拿!
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从报告来看宋喆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以侵占罪来看这个数额确实构成巨大,但法院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据说宋喆当庭对是否上诉表示要考虑,而修雨乐认为量刑比较重,表示要上诉。
总的来看,宋喆是把侵占的钱都吐出来了,还要再坐牢,而且名声臭了,今后不单在经纪行业,在其它行业恐怕也难有人敢用了,这辈子基本没什么前途了。有些事儿真不能做,有钱真不该拿!
其实职务侵占罪是公司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和公司高管中常见法律风险之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些在单位中掌握权利、或比较容易接触到钱财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警惕,不该拿的钱不要伸手,凡是经手钱财产一定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来操作,以免一不小心身败名裂!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5. 为什么王宝强的离婚案件到现在都没有进展?
根据网络媒体新闻报道,谈谈我对王宝强离婚案件的看法,王宝强离婚一案的引发,与王宝强的经济人宋某有关系,从网络媒体曝光的事实看,宋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马某是否涉及不得而知,这是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 关于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属于解除人身关系的案件,是民事案件中最易发不稳定的因素的案件,且二人属于名人,网络媒体关注很高,所以审理案件的法官,相当谨慎,案件中涉及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孩子由谁等扶养等一系列争议的问题要处理,而且要事实清楚,判决公正,公平,同时符合社会正义。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
而家庭财产,按照新闻媒体说,宋涉及职务侵占,转移了王宝强的财产,转移了多少,现在刑事案件没有做出判决或者判决书没有生效,其侵占的财产无法查明,故无法查明家庭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案件也没有办法继续审理下去,就出现了这个离婚案件需要等待另外一个刑事的案件判决结果,离婚案件依法可以终止审理,等待另外一个案件生效后继续审理。我分析现在离婚案件估计终止审理,所以案件审理时间有一点长。
昨天在网上看到有媒体说,他们二人的离婚案件已经判决了,又有人他们二人私下达成离婚协议,不知道是否真实,仅仅属于传说,在没有看到判决书前,我不敢下这样的结论,所以我们只好等待。刚刚得到消息,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宣判,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婚外关系,夫妻感情破裂是不争的事实,故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判决儿子由王宝强扶养,女儿由马蓉扶养。家庭共同财产因为争议较大,需要查明,另行判决。
6. 王宝强接下来还有什么需要做的么?
公安经侦机构己经立案,在宋喆被拘第二天,马容及其母亲已经被限制出境,据知情人士说,马容与其母亲可能涉嫌私刻公章罪。
王宝强接下来要做的:
首先,配合做好警方调查取证工作。
其次,骋请和组织一个过硬的律师团队。与律师进行全面的沟通,准备好下一步开庭的所有出具的相关资料。
第三,在开庭之前,拒绝一切采访,所有相关接访事务,交与律师应对。
第四,没有律师在场,不与马容及家人接触。
以上四点,主要是考虑王宝强在应对外部干扰方面,没有经验,特别是马容宋喆,早就有预谋,肯定设计了不少让王宝强中计的圈套,言多心失,防止案情逆转。
7. 为何连网友都懒得理她了?
早知伤害何必当初,现在网友都懒得骂她了,想想当初王宝强怎么对她的,而她又怎么对王宝强。
人的欲望是无限膨胀的,最初马蓉可能就是想找个有钱人嫁了,后来嫁给王宝强,感觉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接着就有新的欲望了。于是马蓉和经济人宋喆偷情、转移公司财产等。
但仔细想想马蓉出轨这事,王宝强也是有责任。王宝强并不是了解马蓉的想法,很少和她谈心。婚姻绝对不只是一场买卖,它需要用心经营。
老梁曾评价说王宝强和马蓉,一个图美貌,一个图有钱,结婚后,男方依旧图美貌,而女方结婚后自己也有钱了,就不图你什么了。看到自己喜欢的类型,就有出轨的可能了。
不管马蓉怎么闹。毕竟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没啥可遮掩的了。 但最终可怜了孩子。孩子永远是最后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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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宝强经济人,王宝强住所遭马蓉爸爸派人撬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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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或涉职务侵占,怎么看?》
原创作者:陈旭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于近日被警方抓获。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两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王宝强与其律师张起淮一起现身参与了庭审。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这种事情,不能想当然,还是要看具体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句话:偷情合法,偷钱有罪。也就是说,宋某偷情行为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宋某如果仅仅是偷情,那么他还是合法的公民,不会有任何事情。但是偷钱呢,就涉嫌犯罪了。
职务侵占属于一种变相偷钱的犯罪行为,宋某毫无法律观念和意识,结果就栽了。
关于王宝强最近新闻,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以及马某离婚能否分到5千万财产的预测和分析
如果马某在本微信群,陈旭就会教她:王宝强一亿财产,依法你有五千万,你不要转移财产,正大光明离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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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转移财产,按照现在法律,被查出来,会不分或者少分,你就惨了。
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
估计是跟马某合谋转移王宝强财产,所以涉嫌犯罪了。
而马某据报道,也涉嫌伪造公章罪。
宋某现在因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察抓了,估计现在肯定查出来马某转移财产了,所以马某肯定拿不到五千万财产了,这都是傻子,脑子不够用。
宋某呢,利用马某枕边风,给宋某分股份,或者高薪,合法拿钱,根本不必要犯罪嘛!
这都是又贪心,又愚蠢,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
宋某行为是涉嫌违法的。
在神州,偷情目前不违法,但偷钱是违法的。
有朋友说,疑心这是宝强的局,宋某和马某这么张狂,宝强应该早有察觉,先得民意,在一步一步收网,最后致命一击。
其实这是多虑了,假设宋某没有犯罪,大家都骂宋某,也不可能骂的宋某被抓。
是否犯罪,只跟宋某本人行为有关,跟别人没啥关系。
你不犯罪,谁也把合法公民没办法。
所以这个肯定不是王宝强设局了。
对于一个有底线不犯罪的守法公民来说,任何人设局都没用,因为人家根本不会做违法的事情。——陈旭 2017.9.16
王宝强真的从屏幕里钻出来打宋某了!宋某不懂,偷情不犯法,偷钱犯法!
如果宋某合法偷情,合法给王宝强戴绿帽,王宝强根本拿他没办法。
在神州,给人戴绿帽,偷情,都是合法的。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为啥偷情戴绿帽合法?
其实合法不合法,就是法律规定的。
犯罪不犯罪,也是法律规定的。
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犯罪?
如果法律规定吃饭属于犯罪行为,那么所有人都犯罪了,法律就是一个国家颁布的全国人民都必须遵守的规定;
其中,有一种国家规定叫做《刑法》,违反这个名叫《刑法》的国家规定,就是犯罪行为。
法律没有规定偷情属于犯罪,所以偷情就合法,就这么简单。
如果马某不转移财产,你就是神仙,也不可能查出马某转移财产的事情……
因为不存在的事情,神仙也查不出来。
谁都拿你没办法。
但马某法律意识淡薄,涉嫌违法犯罪,加上脑子不够用,现在到手的五千万,眼看着就要飞走了。
煮熟的鸭子要飞了!
各位!事实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遵纪守法啊!
毫无法律意识,随便违法,马某离婚本来能分五千万的事情,现在都悬了!
煮熟的鸭子能飞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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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公民。
你实在做不到,最起码,也要做到:合法偷情,合法赚钱。
不可违法犯罪,随便乱来。
最后我们学习补充一点法律知识:《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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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是原因之一,更多的是个人的奋斗和坚持不懈。王宝强始终怀揣着电影梦,早期的盲井,稚气未脱,却展现出潜力股的实质。天下无贼让他定格在草根。他不满足现状,继续修炼。后期向动作电影靠拢,这个是他武术出身的本质梦想,他可乐在其中,虽然口碑不是那么的好。他的每一步都是设定的目标,有大有小,逐渐靠近,最终成功。 他应该对于我们是一种激励,坚持自己的梦想,会有实现的那一天。
4.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一审获刑6年?
宋喆判决前退回全部侵占款,获从轻处罚判6年,有些钱真不能拿!
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从报告来看宋喆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以侵占罪来看这个数额确实构成巨大,但法院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据说宋喆当庭对是否上诉表示要考虑,而修雨乐认为量刑比较重,表示要上诉。
总的来看,宋喆是把侵占的钱都吐出来了,还要再坐牢,而且名声臭了,今后不单在经纪行业,在其它行业恐怕也难有人敢用了,这辈子基本没什么前途了。有些事儿真不能做,有钱真不该拿!
其实职务侵占罪是公司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和公司高管中常见法律风险之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些在单位中掌握权利、或比较容易接触到钱财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警惕,不该拿的钱不要伸手,凡是经手钱财产一定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来操作,以免一不小心身败名裂!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5. 为什么王宝强的离婚案件到现在都没有进展?
根据网络媒体新闻报道,谈谈我对王宝强离婚案件的看法,王宝强离婚一案的引发,与王宝强的经济人宋某有关系,从网络媒体曝光的事实看,宋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马某是否涉及不得而知,这是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 关于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离婚属于解除人身关系的案件,是民事案件中最易发不稳定的因素的案件,且二人属于名人,网络媒体关注很高,所以审理案件的法官,相当谨慎,案件中涉及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孩子由谁等扶养等一系列争议的问题要处理,而且要事实清楚,判决公正,公平,同时符合社会正义。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
而家庭财产,按照新闻媒体说,宋涉及职务侵占,转移了王宝强的财产,转移了多少,现在刑事案件没有做出判决或者判决书没有生效,其侵占的财产无法查明,故无法查明家庭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案件也没有办法继续审理下去,就出现了这个离婚案件需要等待另外一个刑事的案件判决结果,离婚案件依法可以终止审理,等待另外一个案件生效后继续审理。我分析现在离婚案件估计终止审理,所以案件审理时间有一点长。
昨天在网上看到有媒体说,他们二人的离婚案件已经判决了,又有人他们二人私下达成离婚协议,不知道是否真实,仅仅属于传说,在没有看到判决书前,我不敢下这样的结论,所以我们只好等待。刚刚得到消息,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宣判,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婚外关系,夫妻感情破裂是不争的事实,故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判决儿子由王宝强扶养,女儿由马蓉扶养。家庭共同财产因为争议较大,需要查明,另行判决。
6. 王宝强接下来还有什么需要做的么?
公安经侦机构己经立案,在宋喆被拘第二天,马容及其母亲已经被限制出境,据知情人士说,马容与其母亲可能涉嫌私刻公章罪。
王宝强接下来要做的:
首先,配合做好警方调查取证工作。
其次,骋请和组织一个过硬的律师团队。与律师进行全面的沟通,准备好下一步开庭的所有出具的相关资料。
第三,在开庭之前,拒绝一切采访,所有相关接访事务,交与律师应对。
第四,没有律师在场,不与马容及家人接触。
以上四点,主要是考虑王宝强在应对外部干扰方面,没有经验,特别是马容宋喆,早就有预谋,肯定设计了不少让王宝强中计的圈套,言多心失,防止案情逆转。
7. 为何连网友都懒得理她了?
早知伤害何必当初,现在网友都懒得骂她了,想想当初王宝强怎么对她的,而她又怎么对王宝强。
人的欲望是无限膨胀的,最初马蓉可能就是想找个有钱人嫁了,后来嫁给王宝强,感觉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接着就有新的欲望了。于是马蓉和经济人宋喆偷情、转移公司财产等。
但仔细想想马蓉出轨这事,王宝强也是有责任。王宝强并不是了解马蓉的想法,很少和她谈心。婚姻绝对不只是一场买卖,它需要用心经营。
老梁曾评价说王宝强和马蓉,一个图美貌,一个图有钱,结婚后,男方依旧图美貌,而女方结婚后自己也有钱了,就不图你什么了。看到自己喜欢的类型,就有出轨的可能了。
不管马蓉怎么闹。毕竟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没啥可遮掩的了。 但最终可怜了孩子。孩子永远是最后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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